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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公司跨省变更注册地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及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即为该公司的注册地址。那么,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可以变更的吗?答案是可以的。公司在变更注册地址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流程又是怎样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公司跨省变更注册地的内容。

  一、张家港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跨省所需材料

  1、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注册地址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

  2、 企业投资方签署的原合同、章程(复印件);

  3、企业变更经营地址的合同、章程修改书;

  4、新的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及所有者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

  5、 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7、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8、 企业注册地址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表(见附件)。

  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为正式文件。

  办理顺序:   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取消了)只要变更地址,其他不变.

  二、办理流程

  (1)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4、变更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应当提交其相应的审批文件。

  申请变更登记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发照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核准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

  (2)办理机构代码证准备材料

  材料:批准成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文件复印件 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或批准成立外地驻蓉机构的文件和登记证复印件;其它证明组织机构合法地位的文件复印件。(以上证件均为正本复印件,A4大小)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公章 》经办人的身份证。

  办理机构代码流程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当地政务服务中心质监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发放相应表格让申请人填写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和表格进行复审,无误后受理业务,并做相应的录入、扫描和数据上传工作,由市代码办审验后赋码 申请人在质监窗口校对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校对表,校对完成后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取消了)书 变更手续和新办手续差不多,因为行政管理区域已经发生改变 若你的办公地址与你公司的注册地址不符合,肯定会受到有关部门查处,那属于无证经营 。

  (3)办理地税所需材料

  材料: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 》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法人代表和董事会成员 》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取消了)书 》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 还应包括需要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地税流程

  在X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X地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提出办理地方税务登记申请,经受理人员审核并填写《张家港地方税务登记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到发照领取《税务登记证》。